创意总会有枯竭的那天,但创新不会,唯有创新才有可能源源不断、永无止境
根据网上查到的资料,创意这个词是创新的子集:
创意是创造意识或创新意识的简称,亦作“剙意”。它是指对现实存在事物的理解以及认知,所衍生出的一种新的抽象思维和行为潜能。
但是我认为从实践中讲,更准确地,应该这样定义创意。假设创新是一个集合$A$,那么创意就是任意一个单射$f: B\rightarrow A$且满足$f(B)\subsetneqq A$。By abuse of notation,我们直接将其记作$B$。显然,此定义推广了创意的文字定义。
怎么理解这个定义呢?首先两个定义的共同之处是——创意小,创新大。在生产实践中,创意的例子比比皆是,比如说一个商品的包装、一个产品的界面和logo、相同食材的不同煮法等等。这些创意有些是有限的,而有些看似无限其实也是有其上确界。我们可以将这个说法写成一个命题。
命题/定义1. 任意一个创意$B$,都存在一个最小实数$M\in\mathbb{R}_{\geq0}$使得$\|B\| \leq M$。此数被称为创意$B$的上确界,并记作$\sup(B)$。
为什么说创意是有限的?从生产实践中考虑,绝大多数有创意的产品,经过激烈的商业竞争,在不断的 产生新创意→被抄袭→产生新创意 的这个过程中,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创意逐渐枯竭,哪怕还是能挤出来,但是创意的新意已经逐渐下降,产生不了足够的效果。而通过创意取得成功,并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产品,往往最后也不是靠创意,毕竟创意本身就很难作为护城河,人与人产生重复想法的概率是很高的。
因此,我们可以衍生出一个概念有效创意与无效创意。有效创意即是上面所说创意,都是有限集。而无效创意则是在同构意义上,有效创意在创新中的补集。
这时我们可以过度到创新了,在现实中,创新往往对应是科学理论以及科学技术。而这两者的发展往往都是无止境的,以数学为例,哪怕一个分支做不动了、死了,那也只是当前的数学工具不足以推动它的发展,如果未来某些领域取得新突破进而产生全新的数学工具,说不定就能借此“复活”那些“死去”的分支。历史上费马大定理、庞加莱猜想等这些问题之所以那么重要,不仅仅是问题的本身,还有解决问题过程中所诞生的新理论、新工具、新思想。
所以,希尔伯特才会说他不想解决费马大定理,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比解决了好。
一个世纪过去了,希尔伯特所列的那23个问题约有一半问题已经解决,其余一半的大多数也都有重大进展。但希尔伯特本人没有解决其中的任意一个。有人问他,为什么他不去解决自己所提的问题,譬如说费马大定理?
费马是在一页书的空白处写下该定理的,他同时宣称自己已经想出了一个美妙的证法,但可惜的是空白区不够大,写不下了。希尔伯特的回答同样幽默:“我不想杀掉这只会下金蛋的母鸡”——德国一企业家建了一个基金会奖励第一个解决费马大定律者,希尔伯特时任该基金会的主席,每年利用该项基金的利息请优秀学者去哥廷根讲学,所以对他而言,费马大定律者是只会下金蛋的母鸡。(费马大定律直到1997年才被解决。)
对比之下,可知创意往往是有限集,而创新却能是无限集。并且创新是创意诞生的源泉,即我们有这样一个命题
命题2. 任意一个创新$A$,都存在一个满射$g: A\rightarrow B$,使得存在一个单射$f: B\rightarrow A$满足$g\circ f=1$。
本文关于创意和创新的数学+实践讨论就先到这里,内容并不是十分严格,可以看成一种近似或者fuzz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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